今天是 2022 年 6 月 20 日,意味着我在某“创业”电商公司的工作旅程正式结束,随之而来的就是企业微信和邮箱等个人账号都被注销,在那毫无意义的早会里,其他人再也听不到我的名字了。早会时间过后,微信就来了好几位同事私戳(此前留过好友),有不少表示震惊,关于这件事情我并没有告诉所有人,毕竟这多多少少会影响其他人的工作心情。
比较可惜的是企业微信和邮箱被注销之后,我的工资条什么的个人“档案”也随之烟消雾散,没有及时的去导出和备份。
在这家公司的起初是挺不错的,我的 React 实践也从自己摸索的“业余”水平变成了“可交付”级别,也从客户的实际业务需求中,学到了电商场景相关的前端技术实现与运用。这期间唯一不足的就是成长速度相较于其他人(尤其是 @Innei)并不算太快,甚至更多的时间承担的任务都是“修修补补”,老项目的话提高了一定阅读能力,新项目的话就没有太多提升了。
毕竟,一个在流水线做久的人,即便身体不疲惫,内心也总会疲惫的。尤其是曾经在金山 996 无偿干的那一段时间,哪里还能放松心情沉浸在学习中呢。
最关键的还是这日渐未能让我感到爽快的待遇,从当年的“豪气大方”变成现在的“能砍就砍,能抠就抠”,没有给我看到什么公司能持续壮大发展的未来,更多的只是“积累框架,贩卖二次修改版”这样的印象。
我和上级约定了下午签离职的协议。和在上家的操作有些不一样,除了“离职证明”以外还有一份“离职声明”。他拿了一份红色印泥,说是这一份要我按手印,这着实是个比较玄乎的操作。
公司已按法律规定,及时足额支付本人所有工资及社会保险。(包括基本工资全部加班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)
现本人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,同意从即日起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,辞职后本人不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提出任何请求,同时一并放弃所有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诉讼权利,承诺离职后本人一切行为与后果均与公司无关
我其实在想,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在公司交接期间的工资,可以以这张声明为由,拒绝向我支付呢?其实在签订的时候,我就问过这个问题,他说是下个月正常发。可惜我当时太蠢了没有录音,口头上的说辞可不一定有效。虽说这种想法总有一点“被害妄想症”的感觉,但还是那句话,防人之心不可无嘛!
我妈看了这份文件,她表示这份东西应该是想证明我确实是因为“个人原因”跑的,而不是公司把我“强制开掉”的,防止某些员工反手起诉公司。(在南宁那边貌似这种情况非常的常见,连我此前的设计同事也说他前面几家公司拖欠了很久的工资,就只能去走劳动仲裁)